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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撞行者的责任划分问题

北京 04-09 13:24  悬赏 0  发布者:孤独奔跑者 给我留言  回答:(17)
今早,一位马拉松业余运动员在四环辅路跑步,途中为躲避路边浇花水喷射的水花跑到辅路上的机动车道时,被后面快速开来的一辆面包车撞倒并失去知觉,后被送到医院治疗。请问这种情况机动车应该负全责吗?
问题补充:
当事人被撞倒后失去自觉,是在医院苏醒过来的,所以没有自己报警。这种情况下怎么认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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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09 13:26
具体责任认定由交警部门认定
回复时间: 2014-04-09 13:29
部分责任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4-09 13:41
您好!
    (一)事故责任根据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为准;
(二)赔偿首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三)实际损失赔偿数额、具体赔偿范围和标准可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四)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车辆贬值费用。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以上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五)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请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4-09 13:43
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4-09 14:01
报警划分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4-09 13:25
你好,
交通事故具体看交管部门的事故认定,划分责任,依据责任经行赔偿,如果对事故认定书不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具体赔偿标准如下(未包括伤残赔偿项目):                                                                                                                 (1)医药费。 
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 定数额。包括你 为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 医 药费、住院费、 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营养费。
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支出证 明确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身体疾病或使 身 体尽快康复而购 买的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3)误工费、护理费。 
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受害人或护 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 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 照 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 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 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 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的平均工资计算。主张误工费时出示收入证明即可。
(4)交通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你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 医、陪护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 住宿费根据你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 费 应以实际支出和费用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 算; 
(5)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 等级、受害 人户籍地或 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 础 计算。按 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 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7)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是根据你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的,包括物品的维修费、贬损费等,以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为限。应当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合同、收据等来证明受损物品的价值,如果无法确定价值的,可以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如果达到伤残等级,你也可以要求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赔偿金。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讼维权。
回复时间: 2014-04-09 13:26
具体责任划分要经过交管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确定,如造成损害可以要求对方损害赔偿,可以协商解决或者通过保险理赔,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4-09 13:28
先报警,由警方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
追问:

被撞倒后失去自觉,当事人是在医院苏醒过来的,所以没有自己报警。这种情况下怎么认定呢?

回复时间: 2014-04-09 13:29
如果直接判机动车全责似乎不合理,要考虑机动车是否超速、行人进机动车道本身有过错,当然最后的责任应当交警来认定。
回复时间: 2014-04-09 13:38
由交警部门认定
回复时间: 2014-04-09 14:18
你好,一般要等交警的责任认定来确定。
回复时间: 2014-04-09 14:22
请问交警是否出具了责任认定书?建议您致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4-09 14:29
对方不一定全责,建议报警,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4-09 15:21
警察认定责任,不服,参考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申请复核

第二节 复  核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回复时间: 2014-04-09 21:28
机动车应当报警,否则可能全责。
回复时间: 2014-04-09 21:41
你好,发生交通事故,建议先报警,具体责任划分要经过交管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确定,如造成损害可以要求对方损害赔偿,可以协商解决或者通过保险理赔,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4-09 22:01
你好,事故责任由交通队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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