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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离婚

 04-09 13:56  悬赏 5  发布者:HNNNN 给我留言 地区:内蒙古-包头 回答:(3)
我的问题是这样,在第一次诉讼中,他是原告我是被告,由于法院判决书认定了我的婚前合同书受法律保护,也承认了当时合同的真实性,现我们把旧房子卖掉以后变成了钱,但因为要有住的地方,我们买了新房子,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他爸写他名了,所以法院没有判决离婚而是驳回了,只是说他部分婚前还债部分买新房用了,可我们没有婚前债务,这一次我起诉他,我是原告,他找了两个人,说是他爸妈为了我们婚前买房子从他们借的钱,我质证了他的说法并询问了证人,第一,他爸以个人名义从同事那借钱,第二他妈以个人名义从朋友那借钱,没有借条,没有存证,只是当证人这么一说,我怀疑他们在说谎,并反驳了他们的说法,我们的房证是他的名字,也就是产权是他,是我们共同财产,但是他请律师要反驳我的婚前合同书,说应该是无效的,但是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中已经承认了事实,请问新法官会推翻以前法官判的案子吗,还是推翻法院自己承认的事实呢?那个法官说要看看,我想不管是怎么样的案子,都应该注重事实,如果不服,我正在等判决,他说想民事调解结案,我不想调解,因为涉及他们家转移财产,孩子2周岁多,他想要,我也想要,我在外地上班,孩子一直跟我,他父母帮我看过一段时间,但我们都是在一起的,现在新房子他住,我们在娘家住,请问法官会照顾我们吗,还是按法律形式走,如果不公平我就要上诉,上诉是不是就是终审了?而且他们家说出资人是他们,房子就应该是他们父母的,产权证上和卖房子都是我们经手的,我和他闹离婚,他们家,他爸转移我们的新房子,他妈想要我们的旧房子的钱,就是不想和平解决,又想要孩子,让我付抚养费,我提交了相关证据了,他们提交了一些所谓的证词和住房公积金还有买房子他们出资的证明合同,不管怎么样,当时是为了给他结婚用的,我们不应该承担他们的债务吧,他一直也没管过这个家,从来没拿过钱。孩子也不管,我想追究他伪造证据罪,可法官没让我说,是不是他们家找人了,就算找人也点悠着点吧,我还是相信这个时候谁也不太敢为了小案子而太过失公的,如果是这样,我就告法官判的不公平,不过现在我只能等着判决吗,他说让我们调解,我说我不调解了,没必要,上次都已经没诚意了,总是那几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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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4月09日 13时59分
你好,情况复杂,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都已经开完庭了,在等判决,我是学习法律的,但就是没实践,这次是我自己代理自己的,有些事也是没头绪,所以问问大家意见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09 14:00
您好离婚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方式:
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夫妻生活走到尽头!
2、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两人从此形同陌路!
至于孩子由谁抚养这得看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双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至于财产,一般一人一半这样来分割,有过错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无过错一方还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包括精神损失的赔偿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回复时间: 2014-04-09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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