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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务

广西-南宁 04-10 00:32  悬赏 0  发布者:jy0240……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朋友的朋友拿我朋友的公司名义,公司场地租用我朋友的朋友的,贷了二大笔款,用自己租给我朋友的场地和另一块商铺做担保。当然,钱钱实际上我朋友的朋友拿去了。  现在我朋友的朋友还不起那贷款了,钱全没了  而担保那2块场地由于做了高评,所以资不抵债。
另外我朋友借了一大笔钱给我朋友的朋友,现在已经还不起了 。像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让我朋友写个长期的租约,说明租金已经给付了20年,以此来还债呢。当然这个场地可能到时要被银行拍卖掉了,场地是否还能继续由我朋友使用?遇到这个情况我朋友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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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10 08:03
说的不是很清楚,理论上是可以的,但是面临的是银行的追债问题,建议还是尽早处理的好
追问:

是追我朋友的债呢?还是追我朋友的朋友?

回答:

都追,已有抵押,抵押物也追

追问:

可是那个抵押物是作为我朋友公司贷款的抵押物抵押给银行了 就算把抵押物拍卖了也不够还银行 我朋友又怎么可能追得回呢 自己还要贴进去吧

回答:

是的,所以说都追咯

回复时间: 2014-04-13 10:31
场地、商铺作为银行贷款的担保物,依法由银行优先处理偿还借款和利息了。
你朋友的朋友借用朋友公司的名义租地,对不能如期偿还借款存在一定的过错责任。公司管理不善,随意贷款,也自行承担一定的损失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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