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拆迁安置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思南  
该问题已关闭

老洋房拆迁

上海-静安区 04-10 02:03  悬赏 0  发布者:jack86…… 给我留言  回答:(11)
我外婆家是老洋房,一幢,保有中华民国时的地契,万一以后政府要拆迁,是否一定要配合政府。
问题补充:
我外婆是在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为什么中华民国时的地契,现今中国政府不承认了么,难道政府换了老百姓的财产的支配权也要归政府了, 这不是属于国有土地,也不是属于农村集体土地,应该是私有土地,至少当时民国时期买下时时这样的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10 08:55
你好,得看具体情况。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等多种方式来维权。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4-04-10 02:45
应该的。
回复时间: 2014-04-10 06:07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
回复时间: 2014-04-10 06:45
按照现行法律办理。
回复时间: 2014-04-10 07:22
之后应该有给换发过相应权利证书,如果是优秀历史建筑,一般不会拆迁,如果最后拆迁,恐怕由不得你们不拆
追问:

这不是优秀历史建筑,应该私房,我们没有换发相应的权利证书,只保存着民国政府发的地契,难道换了政府,国民的私有财产都要归政府了么?

回答:

肯定有变更过权利证书,民国地契现在倒是有收藏价值,政府肯定不认可的。

追问:

去年说政府想拆迁
这是不是历史遗留问题呢?因为当时买的时候房屋价值肯定包含了土地的价格,我的意思是指土地也是被我们买下来的。

回答:

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

回复时间: 2014-04-10 08:39
拆迁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回复时间: 2014-04-10 08:53
由于你资料和数据不全或表达不清楚,难以准确判断,为避免误导,建议电话或带了资料当面咨询。本律师为你们提供规范的法律服务,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14-04-10 09:03
拆迁占地的补偿方式要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而定,也就是说是按人口数进行补偿还是按实际占地面积补偿。一般分为地上物补偿和宅基地补偿两部分。只要合法的,就应得到补助。地方政府在拆迁方面有不当之处,你可以通过协商,起诉等办法维权 。如果是临街房有营业执照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来补偿,包含装修费用、营业损失、拆迁过度费、搬迁费等。
如果有补偿额过低或强拆等情况发生,建议您委托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新闻媒体曝光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欢迎来电详谈。
回复时间: 2014-04-10 09:14
你好,要配合政府的,建议办理新的房产证。
回复时间: 2014-04-10 09:44
你好,是的。具体看当地拆迁补偿政策的规定。如果遭遇不合理待遇,那么建议及时委托知名律师采取谈判,申请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等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4-04-10 10:59
拆迁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西南昌市
北京朝阳区
广东深圳
广东茂名
浙江杭州
北京海淀区
福建莆田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江西 南昌市
人气:14306
北京 朝阳区
人气:6448
山东 菏泽
人气:218894
广东 深圳
人气:14109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8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