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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安全

重庆-彭水 04-11 08:58  悬赏 0  发布者:拒绝。。 给我留言  回答:(6)
为了两百块钱,他找我借了两百块,到期没有还,我发信息打电话也不接,我最后在QQ空间发了条说说,“高文飞,你不要让老子把你懒得一文不值”,没过几小时他就发信息说还钱,还道歉,我看见信息就把说说删了,他在QQ上与我聊天就骂我,骂的好难听,我没有反抗一句,然后我又去空间写了条说说,内容就是说信誉对一个人很重,然后他又去空间骂我,后面我把他QQ删了,电话号码和微信都删了,结果做天晚上他堂弟找到我,问我们怎么回事,我就告诉他,是高文飞找我借了两百块钱,就为了两百块钱引起的,结果高文飞堂弟告诉我他在他的 QQ空间放了我的照片,还写这说“文江慧,你当时被人强奸的感觉怎么样”,后面他堂弟说他去删了,然后他的个性签名有写着那段话,我叫他删了,钱我也不要他还了,但是他不仅没有,还到骂我,骂的和你难听,这些我都有证据的,我可以告他侵犯我的人身安全吗?请您尽快答复我,他把我的名声搞得乌烟瘴气,我可以要求他赔偿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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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11 09:16
侵害名誉可以要求赔礼道歉并且赔偿精神损失的。不过我认为这样的人不理睬就是。不值得自己去耗费精力和金钱。
回复时间: 2014-04-11 09:19
您好,像您这种情况,现在太多了,是骗子,不要相信,什么中奖了,法院传票、法院通知书都是假的,不要再理会了。
回复时间: 2014-04-11 09:31
你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权,恢复名誉,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4-11 11:17
根据情况确定
回复时间: 2014-04-11 11:29
协商无果,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4-11 14:21
以要求赔礼道歉并且赔偿精神损失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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