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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人员疏忽导致公司损失近十万

江西-景德镇 10-26 13:16  悬赏 20  发布者:JVV7774 回答:(3)
你好,我们公司是做游戏点卡平台的。2010年10月21日当天我一个人当班,接到一份关于工作的邮件,并接收放置桌面,之后电脑就被病毒侵入,并把电脑E盘内的所有文本里面的游戏卡密充值。在这之前我们上一层系统曾发过一个公告:提醒我们此类邮件不能接收。但是这个邮件我并不知情。并且公司的电脑硬件或是软件都没有很好的安全措施。我跟公司没有签订任何合同,不属于合法员工。并且我未满18岁。请问我要承担经济责任吗?承担百分之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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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10-26 15:20
应适当赔偿
回复时间: 2010-10-26 14:40
由单位调查处理。
回复时间: 2010-10-26 16:24
视情况而定,不能够简单说赔或者不赔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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