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毕丽荣  李波  刘哲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关于保险理赔

山东-潍坊 04-11 12:00  悬赏 0  发布者:qq2587……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事故中我是次要责任最终法院判决我2成,对方有车损和人伤,法院判决交强险赔付完后,还要我赔偿剩余的车损35000元,以及剩余人伤,车辆评估费,伤残鉴定费,诉讼费等等一共47000多元,此款我已交付法院,我回到我投保的人保财险公司通过三者商业险有不计免赔,索赔,保险公司说车辆评估费,鉴定费,诉讼费不予理赔,医药费和车损费只给予百分之80左右理赔,这样算下来我自己要搭15000元进去,这个合理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11 17:27
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比较严重,建议起诉并申请法院查封肇事车辆,如果构成人身损害或者伤残的建议先去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等级鉴定;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12万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广东东莞
广东广州
北京海淀区
河北石家庄
广西南宁
山东东营
四川成都
黑龙江黑河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43319
辽宁 大连
人气:11328
河南 郑州
人气:530667
重庆 江北
人气:392392
湖南 长沙
人气:542415
安徽 合肥
人气:28209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8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