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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安置,如何维权?

上海 04-11 18:34  悬赏 0  发布者:xy1974 给我留言  回答:(4)
公公家被强迁,原在册人口9人(3个家庭、1个大龄),实际安置人口6人(家庭结构不变),强迁了2套2室1厅。我和老公都属于该户籍在册人口,但动迁组因我们两人买过商品房,所以不计我和老公的安置。但我的女儿10岁,是属于该房屋实际安置人口的。
现在公公无奈地表示因为房子不够分,所以拒绝了安置我们夫妻和女儿。
请问:协商不成,我该怎样维权??如何才能立案?如何取证呢??能否起诉时连带第3人:区房屋保障和房屋管理中心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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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12 10:37
你好,这个要结合当地的具体拆迁补偿政策,结合房子的具体状况。如果在拆迁过程中遇到强拆,不合理补偿等问题,可以找专业律师通过谈判,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媒体曝光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欢迎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4-04-11 19:21
1、协商不成,可起诉要求依法给予安置。

2、可以委托律师调查取证和立案。

3、可将拆迁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4、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回复时间: 2014-04-12 08:27
如果你们的权利受到侵占,可以起诉!但由于你资料和数据不全或表达不清楚,难以准确判断,为避免误导,建议电话或带了资料当面咨询。本律师专业处理动迁纠纷,能为你们提供规范的法律服务,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14-04-13 12:27
是不是属于被安置对象,是政策决定,不是你公公决定。若被列为安置对象,则有属于你们的份额。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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