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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新疆在北京专卖实体店内购全国联保产品在新疆能维权或起诉吗

新疆-伊犁 04-14 21:49  悬赏 40  发布者:powu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在北京西单商场购物,商品存在问题,商家也存在欺诈,商品为全国联保产品,价值几万元,请问在新疆可以起诉商家吗?
问题补充:
感谢专家的回复,再次求助专家。
电脑是2002年9月在西单商城对面的专卖店(己拆迁)购卖的,2004年一月在哈萨克斯坦学习时,在同学使用的情况下突然损坏,几个同学一起曾到哈国笔记本售后总部去维修过,证明主板己经损坏,无法修复。因为电脑与同学还产生冲突,经过哈国经济大学外事院长召开听证会和分校校长的调解下,给予了150美元的补偿。2004年春回国后我曾联系公司,讲述经过,但该公司说质保期己过。因为2003年起至今的规划案件,生活一直杂乱,也很少了解售后,去年在购平板电脑时,我发现笔记本主部件的质保期是二年,因此引发了本次维权。同北京中国售后大部分的电话及网页聊天均有录音和记录(有很多)。他们开始不同意,后来开始变化。在2013年十月份左右,我同售后的谈话中,售后说:“国家三包不是我们规定的,是国家规定的,我们没有告诉你”。在2013年十二月份左右,同三星售后一位负责人的谈话中,三星公司承诺:“有证据就可以办理一万二以上的赔偿,但三星让我出具哈国学校的证明。我曾联系学院,但哈国学校没有出具证明”,我想问一下,本案有没有时效及相关问题,期望专家能解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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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25 23:36
这是可以收集证据诉讼的
回复时间: 2014-04-14 21:57
你可以在购物后的两年内向商场或商家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4-15 19:00
商品存在质量问题,首先应该告生产厂家。根据产品质量责任来追究生产厂家的责任。
如果商家存在欺诈,只要问题在生产厂家那里得到了解决,那么商家的欺诈,只要在消协投诉就可以了,一般不会额外给予补偿的。
如果生产厂家那里得不到充分补偿,你也可以在一开始就把两家都列为被告来主张连带责任。
但是直接告商家的话,并不符合法律的要求,很难得到诉讼结果。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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