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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房屋和土地征用补偿政策

 10-27 11:59  悬赏 5  发布者:随波消逝 给我留言 地区:陕西-榆林 回答:(4)
你好。我家在农村,最近政府大范围的征收土地,范围很大,而且是全部土地和房屋,也就是把房子和土地全部买去,而且补偿不高。但是大家都在担心迁后居住问题,我想问一下补偿的详细政策,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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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0年10月27日 13时55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不错,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0-27 12:01
请你向国土资源局查询补偿标准,根据标准依法维权。
回复时间: 2010-10-27 12:42
当地政府有公告
回复时间: 2010-10-27 16:27
征地应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具体补偿标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并公告,你们应该都能看到。如在公告阶段对补偿标准有异议,可以行使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听取、研究村民意见和要求;如安置方案已经经过了政府的批准,可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要求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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