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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多年开垦后的荒地如何确定使用权

广西-南宁 02-27 12:00  悬赏 10  发布者:fmzfm 给我留言  回答:(2)
1、没有和生产队签订合同,无土地使用证,但是耕种超过23年(目前仍在耕种中),请问我家能否补办承包合同,是否有优先权?
2、集体小组中的领导成员也多人开坑荒地多达10多20亩,但是由于有权势,却不被收回,请问是否合法?
3、假如该地被征用,我家是否有土地补偿?如果收回集体小组所有,该补偿金是按人头分配给集体成员或是归集体所有?
4、荒地与耕地的区分,有无存在利于耕种的荒地此说法?
5、能否到相关部门进行土地使用权的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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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2-27 12:18
开垦后的荒地仍是集体所有的土地,你可以和村里协商鉴定承包合同,但无法律规定你有优先权.假如该地被征用,你也得不到土地补偿.但你可以要求村对于你为开垦荒地所付出的劳动进行补偿
回复时间: 2009-02-27 13:43
由村民大会表决确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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