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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护农村妇女合法权益

浙江-宁波 04-14 22:32  悬赏 0  发布者:nbnh 给我留言  回答:(3)
本人跟女儿生于斯长于斯,拥有集体土地承包权证和农业承包合同双证,在本村享有承包地,也享有自留地,但在这次土地征用时我的合法权益被剥夺了,得不到相应的土地补偿,原因我是农嫁居人员。国家的法律还有效吗?村规民法大于国家法律吗?我不知道哪里哪个部门能还我一个公道。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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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15 09:13
您好!
法院应当受理的。
应当有你们的土地征收补偿的。
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
土地征收补偿,应当由当地的征收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土地补偿。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4-04-14 22:50
村规民约不得与法律相背。坚持下去。
回复时间: 2014-04-15 08:13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追问:

非常感谢您的回复。我也问过一些律师,因法院不受理涉及到拆迁,土地征用的案件,连律师也不接案子。我真不知道哪里还有我们平头百姓说理的地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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