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邹国良•良一房建团队  丁云龙  吴健弘  陈宇  罗雨晴  
该问题已关闭

租金该怎样收取

河北-廊坊 04-15 19:25  悬赏 0  发布者:128565…… 给我留言  回答:(2)
某房2013年9月出租,租期一年,租金按季收取,已收两个季度。2014年2月该房产拍卖出售,4月16日买卖双方办理移交手续。尚未过户。请问剩余两个季度的租金该如何收取?是由原房屋所有人收取还是买受人收取?以什么时间为节点?即原所有人收取到什么时间?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15 19:29
按照双方协商的办理的
回复时间: 2014-04-15 19:43
可以协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湖南长沙
福建福州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厦门
北京朝阳区
四川成都
江苏南京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2943
湖南 长沙
人气:544834
江西 宜春
人气:23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2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