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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被人打了,鼻骨粉碎性骨折,鼻中隔偏曲,嗅觉严重下降能构成重伤害吗?

北京-朝阳区 04-16 13:28  悬赏 0  发布者:songyu…… 给我留言  回答:(16)
我朋友被人打了,鼻骨粉碎性骨折,鼻中隔偏曲,嗅觉严重下降,伤残鉴定结果为9级,能构成重伤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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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16 13:32
可以跟派出所了解
回复时间: 2014-04-16 13:32
可以申请鉴定
回复时间: 2014-04-16 15:15
您好
可以申请司法鉴定
回复时间: 2014-04-16 13:31
您好,要经过司法鉴定才能确定
回复时间: 2014-04-16 13:35
可以申请鉴定,以鉴定结果为准。构成重伤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赔偿,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赔偿,委托律师为其争取最大的权益,具体法律问题欢迎来电免费咨询
追问:

鉴定结果说暂无相关鉴定条款,无法鉴定程度,可以自己申请鉴定吗?他人在湖北,可以在北京申请鉴定吗?

回复时间: 2014-04-16 13:36
需要鉴定的
回复时间: 2014-04-16 13:47
请申请司法鉴定。
回复时间: 2014-04-16 14:13
申请伤情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主张对方责任计算赔偿。具体细节建议致电咨询,方便进一步交流。
回复时间: 2014-04-16 14:17
你好,伤情以法医验伤结论为准。
回复时间: 2014-04-16 14:31
可以申请鉴定
回复时间: 2014-04-16 14:42
你好,首先,你可以报警,申请伤情鉴定,如果达到轻伤或者轻伤以上级别,那么你可以要求对方的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赔偿,如果只是轻微伤,那么你可以要求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一年。                  
  人身伤害赔偿数额计算: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1),医药费。
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包括对方为了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营养费。
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支出证明确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疾病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3),误工费、护理费。
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对方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交通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对方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
住宿费根据对方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以实际支出和费用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算;
(5),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对方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7),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是根据对方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的,包括物品的维修费、贬损费等,以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为限。应当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合同、收据等来证明受损物品的价值,如果无法确定价值的,可以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回复时间: 2014-04-16 14:55
需要进行鉴定才能确定是否构成重伤
回复时间: 2014-04-16 15:16
伤情鉴定 可以由公安机关法医做出
回复时间: 2014-04-16 15:28
申请司法鉴定后,才知晓。赔偿参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六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回复时间: 2014-04-16 16:55
伤残鉴定结论不能等同于伤情鉴定,是否构成重伤,需要经法医鉴定后才能确定。
回复时间: 2014-04-16 17:00
你好,鉴定结论是什么伤害等级?依鉴定结论为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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