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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租房纠纷

 04-17 17:09  悬赏 10  发布者:vickyo……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深圳 回答:(3)
你好!我之前租住的房子是招商物业的,租给我的人不是房东,当时租房我是跟朋友一起租的,签合同时我俩都在,合同上签的是我朋友的名字,房屋合同2014年3月31日到期,现因电视费用产生纠纷,这项费用我们致始致终都不知道它存在(合同写在租住期间产生的费用同租户承担,并没有写出租户要交哪些费用)他将房子转租给
我,他的行为触犯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吗?我要起诉他应要提供什么证据。因朋友已离开深圳,押金退回也带来麻烦,写一份委托书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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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4月17日 17时17分
您好:
1、未写明何种费用,实际上也并未享受使用电视费相关服务的,不应支付。
2、租赁合同纠纷,起诉应当提交租赁合同,如果租金、押金有收据,也应一并提交。
3、有朋友的授权委托书可以代为处理。
追问:

谢谢你!起诉的流程及要找哪些相关的部门呢?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因我了解的不多,回答比较细致,对我帮助很大,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17 17:20
你起的话,需提供租赁合同、收据等资料,你朋友给你出具委托书就可以啦。
回复时间: 2014-04-17 17:44
你未使用电视,可拒绝交电视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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