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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场地拆迁,场地内有自建设施,但合同到期有赔偿的权利吗?

湖北-武汉 04-17 22:19  悬赏 0  发布者:wangdi……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在属于武汉造纸厂的管辖区域内租用一块场地,原厂地本是荒废的(杂草丛生、全部是烂泥地),租用后经我开发现已可以使用并从2011年使用至今,开发的时候在场地内部搭建了一些木制的铁硼(架子是木头,外面用铁皮包裹),而2014年武汉造纸厂后勤处突然发文要我们搬迁,但并没有谈及补偿费用,而且根本是强制性的要求搬迁,我想问一下,我开发的时候搭建的这些设施和地坪有要赔偿的权利吗?注明是合同已经到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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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17 22:26
合同到期双方是有选择权的
追问:

选择权是什么意思?我不太明白,是不是如果甲方(武汉造纸厂)选择不赔偿,那么我就什么赔偿的权利都没有了吗?感谢您的回复!

回复时间: 2014-04-18 09:28
您好!
应当对你进行补偿的。
设备等损失费用需要补偿的。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4-04-18 08:03
依照合同约定处理
回复时间: 2014-04-18 09:40
需要给与合理安置和补偿。
回复时间: 2014-04-18 09:54
征地拆迁的补偿方式要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而定,也就是说到底是按人口数进行补偿,还是按实际占地面积补偿。一般分为地上物补偿和宅基地补偿两部分。只要合法的,就应得到补助。地方政府在拆迁方面有不当之处,你可以通过协商,起诉等办法维权 。
如果有补偿额过低或强拆等情况发生,建议您委托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新闻媒体曝光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欢迎来电详谈。
回复时间: 2014-04-18 11:07
你好,是应当补偿的。具体看当地拆迁补偿政策的规定。如果遭遇不合理待遇,那么建议及时委托知名律师采取谈判,申请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等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详情可来电来访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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