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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在村里向村大队买了一片宅基地,合法吗?

河南-漯河 04-18 14:42  悬赏 0  发布者:janewo…… 给我留言  回答:(4)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拆迁方面的问题。大概情况是这样的,十一年前我家搬到别的城市生活,因生活所需 ,在外村通过中间人向大队买了一片宅基地使用权,盖了房子。大队介绍信,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都有。现在要拆迁了,中间人向我们要五万块钱,不给的话,选房会出现问题!我想问一下会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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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18 15:10
证件你们都已经办理完毕 拆迁补偿没有问题
追问:

村大队开的信写的是该村村民XXX,但实际是外村的。但也办来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跟房产证了。现在房屋已经被政府征收卖给开发商了。也已经赔偿给我们了。但中间人说选房的时候还会出现问题,让再给2万块钱。已经被征收了,还会有问题吗?

回复时间: 2014-04-18 15:29
你没有宅基地所在地的户口,购买该宅基地是不合法的。这种情况你为什么能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呢?
追问:

村大队开的信写的是该村村民XXX,但实际是外村的。但也办来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跟房产证了。现在房屋已经被政府征收卖给开发商了。也已经赔偿给我们了。但中间人说选房还会出现问题,让再给2万块钱。已经被征收了,还会有问题吗?

回答:

这种情况你所取得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是无效的。

回复时间: 2014-04-18 16:25
最高人民法院 《2011年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讨论稿)》(法办[2011]442号)第15条第2款“将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出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政策关于宅基地分配、使用条件的规定。”的指导意见,买卖农村私房所有权及其宅基地使用权的,如买受人与出卖人双方均是同一集体成员,可以认定买卖行为合法有效;如买受人为出卖人所在集体组织以外的人,则应认定买卖行为无效,更别论单独买卖农村私房。
回复时间: 2014-04-21 08:34
已经取得土地使用证 拆迁补偿没有问题的 具体根据拆迁补偿协议 有地上房屋补偿、宅基地面积补偿以及人口补偿等 不需要向中间人给钱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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