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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民事房屋诉讼咨询

湖北-武汉 04-19 11:49  悬赏 0  发布者:371757…… 给我留言  回答:(1)
父亲张某,母亲余某生下兄妹七人,二位老人含辛茹苦将兄妹七人抚养成人,成家立业并先后在本地建两套老三间平房。由于原住房被拆迁征用,补偿一部分搬迁费用。搬迁至新址,本地根据村名大会确定的分配宅基地原则,父母及分得宅基地一间,张一分得宅基地一间,张二(兄长)分得宅基地一间。故共分三间宅基地,另外张三、张四、张五各分宅基地两间。父母于1992年建三间二层半楼房一套,当时未办理房屋产权证,张五无能力建房一直与父母住在一起,2007年4月9日父亲张某去世。2008年1月10日余某去世。二位老人去世后户口被派出所注销。张五的户口变成户主,2012年在统一办理产权证时,张五在没有告知任何兄妹的情况下,将房屋产权证办理在其名下。张五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张一等人的继承权 。经多次协调未果。张一等人无可奈何之下想请该行律师咨询下法律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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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19 23:17
可以起诉要求分割遗产
追问:

现在有2位子女不愿参与此事,请问这2位子女能否作为证人呢?还有我可以采取哪些措施?应该办理什么相关文件个手续?谢谢~~

回答:

可以作为证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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