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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有房产只写了一个名字,我应该加名字么?

广东-佛山 10-29 16:23  悬赏 0  发布者:清凉的风71…… 给我留言  回答:(3)
丈夫先行调入,妻子第二年调入,因刚到外地,购房由丈夫一手操办,一年后妻子无意中发现,房产证只有丈夫的名字。
本是夫妻共有财产,且妻子是家庭主要经济来源,所以对此事非常不满。
请教:这问题是否侵害妻子的权益?是否需要加共有者?费用怎样?应该谁来负担?是丈夫单方错误还是房产局均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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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10-29 16:27
共同财产写不写个人名字不改变财产性质。
回复时间: 2010-10-29 16:44
如果是结婚后购买的财产,一般来说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该财产的登记名字不一定是代表登记个人所有。
回复时间: 2010-10-29 20:36
  没侵害妻子权益。可以加上名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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