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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房屋确权 代为持有

 04-20 08:12  悬赏 0  发布者:laiyou……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25)
夫妻婚内共同财产,产权证是女方名字,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孩子所有,但房子五年后才能上市,才能过户给孩子。离婚协议里也有过户给男方的条款,但没说男方有所有权。现在男方主张先过户给他,夫妻双方可以过户,以后再由男方过户给孩子,女方觉得风险很大。请问女方有什么方案确保房产五年后能过户给孩子。男方不配合公证。女方是否可以代表孩子起诉。确权之诉,主张过户给孩子前女方代为持有,或男女双方代为持有?法院能否支持。
问题补充:
结贴了,非常感谢以下律师,你们的建议非常好都是最佳答案,但只能选一个,实在为难。
邢硕律师,
李金泉律师,
刘志勇律师,
顾洪祥律师,
韩丽丽律师,
毛教授,
张付杰律师,
陈晓云律师,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4月20日 19时29分
1、目前不同意过户给他;2、他有可能起诉你,因为他也不相信你啊?也怕你把房产卖了啊!3、如果他起诉到法院,可以说明情况,你们互相不信任,不能过户给他,那样无法保证孩子的权益,建议法院进行调解,把房产证加上他的名字,这样你们谁也不能擅自卖房了,等孩子成年或者有了身份证,可以过户了,你们共同过户给孩子。
追问:

徐律师说得非常在理,但男方不同意调解,法院有点偏向男方。现在我只能以孩子的名义起诉,但目前又不能过户给孩子,不知啥主张合理?
非常感谢!

回答:

判决没有下,还有希望,找法院领导说明情况;要求你们共有。如果判决了(不用你他就可以过户的),你可以上诉的;没有其他办法,或者你也找法官,他送你也送啊。没有其他办法。你以孩子名义起诉,就算是判决给孩子,暂时也不能过户,他也有机会卖了啊1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徐志远律师在两个问题中详细又热情的答复,非常受益。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20 08:14
具有抚养权的一方是可以代孩子起诉的。离婚协议内容有效,依法可以要求履行。
追问:

张律师,向法院要求履行,但现在无法过户给孩子。现在怎么主张合理?
要求代为持有?确权给孩子?
非常感谢您!

回答:

现在还不能过户给孩子的,暂不执行,待可以执行时予以执行。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0947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4-20 08:17
协议里明确约定给孩子,即使不履行,将来女方仍可以分房产
追问:

陈律师谢谢您,是明确约定给孩子,但先过户给对方,再过户给孩子。但对方若有歪主意,比如又撤销赠与或卖了,我怎么堤防?目前怎么向法院主张好?

回答:

不好提防,给了他,他再给不给子女就有变数。
即使能认定你给他是附条件赠与,但将来通过诉讼,也比你打离婚后财产纠纷官司更为复杂!

追问:

陈律师那现在我怎么应对?要是法院判我过户给男方,我怎么办?代孩子起诉?
非常感谢!

回答:

共有财产,你拿应分房屋份额的折价款

回复时间: 2014-04-20 08:18
签订好合同
回复时间: 2014-04-20 08:22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是不成,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4-20 08:36
维持现状。房子现在你名下,将来才能有主动权。如果你过户给男方,然后他卖了,你就被动。
追问:

谢谢扬律师,您说得非常有道理,我也担心这个,你说到点子上了。现在男方要求先过户给自己,因为现在不能过户给孩子,法院大致支持对方的提议。我能否以孩子名义代替孩子持有,怎么主张比较好?我素手无策。

回答:

法院不应当支持,如果你只是约定了给孩子,他无权要求过户给他。建议你找律师代理诉讼。如果很容易在网上跟你能说清楚,律师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

回复时间: 2014-04-20 08:49
向法院起诉
我的补充: 2014-04-20 10:27
简单问题让你弄复杂了 既然离婚协议上写明了房子所有权属于孩子 五年期满 直接过户给孩子即可 这期间谁也不能过户到自己名下
追问:

毛教授您好,是的,当初签订协议时对方留了心眼。我向法院起诉,主张什么呢,要求对方履约,还是确权?目前没法过户给孩子,我能否主张代为持有?我也想保持现状。

回答:

现在房屋在你名下,男方无法过户,你不用理会即可,待过户条件成就后,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协议。

追问:

谢谢毛教授,但对方向法院起诉过户。并且法院有意支持对方的主张。我可否提前要求对方履约,代为(孩子)持有?现在我有什么合理请求?

回答:

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归孩子,男方无权要求过户。代为持有没有法律依据,现在房子在你名下登记你担心什么。

追问:

毛教授,协议约定所有权归孩子,但也写了过户给男方的条款,其实这两点有些矛盾。所以男方就主张先过户给他,再过户给孩子。若法院接受男方主张,那我怎么应对?

回答:

协议有约定先过户给男方,只能按照协议约定履行

回复时间: 2014-04-20 09:34
不搭理男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回复时间: 2014-04-20 09:56
如果过户给男方,男方将房子卖掉,如果买房人是善意第三人,你只能向男方索赔。风险很大
追问:

谢谢李律师,说到我心里去了,我担心的也是这个。

回复时间: 2014-04-20 11:08
建议重新qiand协议约定清楚
回复时间: 2014-04-20 13:52
如果觉得有风险就不同意过户,等能过户时直接登记到孩子的名下
追问:

王律师您好,对方也向法院主张过户。我能否以有损第三方利益拒绝?或代表孩子起诉确权?
谢谢!

回答:

关键要看你们离婚协议的具体约定,建议带齐资料面谈

回复时间: 2014-04-20 18:09
可以不过户,以后过户到孩子名下
回复时间: 2014-04-20 18:17
您好,两种方法:
1、五年后再过户给孩子,现在不过户给男方;
2、现在过户给男方,但同时需要抵押给女方,约定好五年后过户给孩子时解封
追问:

谢谢邢律师,这两种方法都不错。但男方不配合,要向法院主张过户,目前还有部分贷款,男方要办贷转贷,再次抵押有困难。
我应该代表孩子起诉,要求对方抵押或保持现状?怎么主张合理?
再次感谢!

回答:

您好,若协议明确约定先给男方的话,相对而言这一点对您不利。

您可试着再向当地房产登记部门了解,看现在能否过户到孩子名下,若能过户给孩子,您就主张因为协议约定了房屋归孩子所有,故已经不需要由男方代持。

另外,帮您支点阴招:
来个管辖异议,然后上诉,这就可以拖上三五个月;打官司万一败诉,就上诉,又可能拖上半年。
折腾下来已经一年多两年了。

要法院给房产登记部门出函是不现实的,您可以自己给房产部门发函,提示他们在五年内不得为房屋办理过户手续,一旦男方要过户,就必须及时通知您,房产登记部门为避免纠纷,一般还是会慎重的。

回复时间: 2014-04-20 18:23
拒绝向南方过户就可以了 等到五年后再去直接过户给孩子即可。
追问:

谢谢李律师,对方已经向法院起诉主张过户,因为协议里有过户给男方的条款。

回答:

你說明原因,坚持一次过户给孩子,取得法官理解和支持。

回复时间: 2014-04-20 19:29
你好,可以附条件赠与,不允许男方处分,否则赠与无效!
回复时间: 2014-04-20 19:34
不同意过户,同时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归孩子所有,符合过户条件时过户给孩子即可。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备案后就生效,而且对此约定是不可撤销的。
回复时间: 2014-04-20 19:56
你好!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既然登记在女方名下的房产需待五年以后才能上市,那么现在不能过户给孩子,那么也不能转移到男方名下;
    2、既然你们双方都担心对方将房产在对方名下后处分掉,那么本律师提供一个建议,就是现在房产还保持登记于你名下,而房产证由男方持有;
    3、待五年以后,你们俩共同拿上房产证到房管部门将该房产变更登记到孩子名下;
    4、如果对方向法院提起诉讼,你也可以将以上建议予以说明,尽量按照这样协商解决该问题,或者直接由法院向房管部门发函五年内该房限制交易的协助执行函件,也能够保证确实将房产到时后变更到孩子名下;
    5、如果法院确实法院支持男方的请求,那么你可以向法院说明情况,也可以请求法院发协助函,该房产在变更到男方名下以后不管何时只能够变更为孩子的姓名,不能再发生其他交易,也就是该房在五年内限制交易,一旦条件成熟,你赶紧找到男方要求一同到房管部门将房产变更登记到孩子名下。
追问:

刘律师说得非常详细,感谢您。
目前是可以过户给男方,夫妻可以过户。
怎么要求法院发协助函,以孩子名义吗?

回答:

你在应诉时向法官说明该房现在存在的两方面的问题,并请求发出该房产限制交易你才能放心将该房变更登记为男方姓名,否则无法保证将来孩子的权益。如果等到过户到对方名下以后遭到男方的处分再起诉到法院,就相应的浪费了司法资源,因此从多个角度与法官沟通,以你和孩子的名义请求都可以。

回复时间: 2014-04-20 22:26
你好,建议你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就只好委托律师维权。建议不要过户给男方。
回复时间: 2014-04-20 23:12
你好,具有抚养权的一方是可以代孩子起诉的。离婚协议内容有效,依法可以要求履行。
回复时间: 2014-04-20 23:31
现在不办理过户即可
回复时间: 2014-04-21 09:46
你的答辩理由是,既然房子五年后才能上市,五年内不存在对外转让的风险,房子中途过户到另一方名下是没必要的。你现在是房屋产权人,将夫妻已协议约定赠与孩子的房子中途过户到另一方名下,会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因过户行为侵权而无法履行原来约定。
回复时间: 2014-04-21 12:11
你好!如果房子可以过户时,男方拒绝配合过户,女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男方履行离婚协议。
追问:

曹律师,要求对方怎么履行?现在房子还在我户头上,目前也无法过户给孩子。是否应该主张确认之诉:确认协议有效?还是确认“房屋所有权归孩子”?

回答:

确认协议有效。

回复时间: 2014-04-21 14:12
先前协议约定矛盾 协议无效 可以要求重新分配
回复时间: 2014-04-21 15:01
自相矛盾需要诉讼确定哪份履行。
回复时间: 2014-04-21 15:36
1、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男女双方应按协议的约定履行,既然协议里有将房屋过户给男方的条款,则应当按协议来履行,如果女方不配合过户,男方是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您配合的。
2、女方可以以法定代理人的名义,代孩子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房屋归孩子所有,待过户时机成熟时由双方配合过户至孩子名下,但是,这和男方依据离婚协议要求将房屋过户至男方名下,并不矛盾,法院未必会支持女方的要求。
3、据您所述,房屋五年后才能上市,即五年之内男方无法将房屋出售,女方可以在房屋能够交易时,要求男方将房屋过户至孩子名下,此时,如果男方不配合,女方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男方履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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