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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

广东-广州 10-29 18:04  悬赏 0  发布者:lingge……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想问一下,我哥哥做了销售一点假烟,他是被他的朋友供出来的,他的几个朋友被抓了,还有一辆车也是我哥哥的名字的。现在网上也有我哥哥的名字。我想问一下法律,象我哥哥这样的问题,要过多少年后不会追究他的法律责任啊???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是什么意思啊???是不是他的朋友被法院判了一两年之后出来了,我哥哥可以也就没事了,公安局也不会在追诉他的法律责任了吧???谢谢你告诉我,我怎么才可以帮我的哥哥啊。


第八节 时效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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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10-30 09:32
建议投案自首。
回复时间: 2010-10-29 18:13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依此规定看,有不同幅度刑罚。因此要看你哥所涉及金额有多大,才知道适用多少年追诉时效。
回复时间: 2010-10-29 19:46
广州沈建魁律师一三七六零七六九七六八答复如下:你哥案件如果已经立案,不存在过几天就没有事的问题,建议投案自首。如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你可以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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