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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否要求赔偿?要求陪偿多少适当?

内蒙古 10-29 19:10  悬赏 15  发布者:ToN803 回答:(1)
您好:我家宝宝刚满2岁,7天前被幼儿园开水烫伤眼周围及左脸颊皮肤,幼儿园是私人办的,只有一名阿姨,原因是阿姨看护不当。眼头两天不愿睁,现在皮肤及脸均好转,当地医疗条件有限且孩子小就在家护理,现已8天孩子反映很好,请问我能否要求赔偿?要求陪偿多少适当?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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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0-30 13:05
赔偿一般要求实际损失,即医疗费用,护理费即你的工资,护理时间根据医嘱确定,必要的营养费,需要医嘱并保留单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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