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吴健弘  李仁红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关于离婚财产分配

吉林-吉林 10-29 19:50  悬赏 0  发布者:万溪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上学时(95年)在外五县有一套父母给的一室一厅的房子,当时由于年龄小(17岁)没有更名,参加工作、结婚都在此处,04年(婚后)父母为我的孩子上学着想在吉林又给买了一套两室一厅,(用我名字注册的)有我给家里写的旧房换新得房的收条,和原房主出具的全额房款收条,如果我现在离婚我能分得多少,另外06年她在没有跟我打招呼的前提下在外借了些钱,我是在08年左右知道的,现我们在已经还了一半,剩下的离婚后我需要还多少?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0-30 13:30
按照你的描述,房产有被认定为个人财产的可能,及全部属于你。
债务你已默认,因该共同承担。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湖南长沙
河北保定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上海杨浦区
广东东莞
山东聊城
福建厦门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3542
山东 菏泽
人气:219344
湖北 襄阳
人气:43906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0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