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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跑了,请各位律师帮忙指导下

广东 04-21 09:22  悬赏 25  发布者:suandk 给我留言  回答:(8)
四、 事件发生详细陈述:
1、 本人所述均在事实以及相关证据、并由相关事件涉及人员签字(附件材料)进行。
2、 于2013年8月12日本人(即刘某)与周某合伙的公司“深圳市*********有限公司”在某大厦A1405开张。
3、 公司开张前后开支,类如办公地点租金、押金、水电款、管理费,类如办公室内书册、票据、沙发、桌椅、电器(空调、网络、热水器等)等均为本人亲自购置,类如开张饭局、中秋饭局及员工礼品均由我出资进行。
4、 必须申明的事实是“深圳市********有限公司”没有在工商或其他部门以合法有效的方式方法明确承认本人为该公司合伙人,仅限于公司开张之前周某口头话语“任何收入、支出均五五分账”——故,现工商部门、法院部门(经本人亲自到部门询问)均不予承认本人合伙人身份。
5、 公司承接宋先生家装项目最初三个施工日由叶某项目经理经手,施工费用约4000元人民币;而叶某进入公司将1万元人民币作为装修质量保证金交于周某手中——叶某领取第一笔装修工程款5900元人民币之后由本人接手宋先生家装项目继续施工,故叶某相当于领取其押金1900元、剩余8100元仍在周某手上——因此,当得知周某(被我告知)失踪以后,叶某就将办公室内所有物件(挂式空调一台、立式空调一台、办公桌5套、沙发一套、茶几一套、热水器一个、书柜一个、电热水器1个、泡茶用具一套、台式电脑三台、笔记本电脑一台、前台一套)运出处置掉。
6、 周某离开公司时,将公司营业执照、公章等均带走,并在“五五分账”前提下欠下本人约2.3万元人民币的状况下还带走宋某先生第二笔工程款9000元人民币,直接导致公司无法正常运营、公司员工工资公司无法发放、本人经济、名誉严重受损。
7、 因周某失踪直接导致本人如下损失:a、公司投入房屋租赁押金、租金、管理费、水                  电费合计16200元。
                                  B、公司日常购置开销(含室内所有用品)合计6800元。
                                  C、装修工程款18000元人民币。
                                  D、装修行业名誉遭受及其严重损失,被叶某项目经理当街拍照、拉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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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求助当地派出所,派出所一味强调我是合伙人、一味强调此案件不归派出所受理(指出应该被法院受理,但由于我没接触过法院部门,去了几次都无功而返),事情发生在2013年11月,事情发生后我有尝试去报案等手段,但没任何效果,也找不到相关方式方法解决此问题;一直拖到现在,我的工作也就因为这些原因,一直被影响(为了偿还公司遗留问题,先后我办理信用卡、贷款,现在被这些还款弄得日子有点过不下去)。希望有律师帮忙帮忙!真挚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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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21 09:25
收集证据,维权
回复时间: 2014-04-21 09:26
这是可以通过诉讼解决的
回复时间: 2014-04-21 09:55
收集证据,维权
回复时间: 2014-04-21 09:27
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权。
回复时间: 2014-04-21 10:08
收集证据,诉讼维权。
回复时间: 2014-04-21 10:14
只有口头承诺,没有书面资料很难从法律层面维权,建议收集证据,找律师面谈处理方案。
回复时间: 2014-04-21 10:26
建议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4-21 10:28
建议搜集好相关证据,尽到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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