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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害索赔紧急求助

福建-福州 10-29 20:51  悬赏 20  发布者:萧诚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的亲友是于2008年12月31日因所乘“摩的”与一辆轿车相撞造成严重脑部受伤,住院治疗20多天后医生建议其出院继续康复治疗,仅这次医疗费就花了19000多元,后来其一直在家疗养,且至今还未完全康复,该交通事故案件于2009年1月8日经交警裁定由轿车司机负主责(七成),摩的司机负次责(三成),轿车是有办理保险的,但当时没有起动保险资金,受害者至今只于2009年5月在负责该案件的交警的监证下收到事故主责方伍仟元的赔偿予付款,同时主责方出据一张收条领走了其住院医疗凭据原件,说是待办理保险赔偿手续以后双方再继续协调赔偿问题,尔后事故责任方就避而不见,且可能已领走了保险公司的赔偿金,请问我们现在应当怎么办才能找回应有赔偿?主责方的这种行为算不算是欺诈?现在如何向人民法院起诉才会有效?望能得到您的热心帮助,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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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0-29 22:08
第一,建议尽快向人民法院起诉,否则诉讼时效将过。
第二,起诉的时候把保险公司一同列为被告。
回复时间: 2010-10-30 10:14
1、目前是否有相关票证的复印件,起诉时可以用复印件立案;同时收集对方已将票证原件领走的证据;
2、人身损害案件的诉讼时效是1年,因此,需要了解具体案情,看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回复时间: 2010-10-30 12:07
不算欺诈,但你们所有的医疗凭证都被对方拿走,对方将主张医疗费用由其垫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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