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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赠与儿子房子,离婚后男方能不能继续居住

湖南-衡阳 04-22 08:28  悬赏 20  发布者:qazxqa…… 给我留言  回答:(13)
女方要求男方在离婚前过户先名下一房产给儿子做抚养费。另男方别处还有2处门面,我想请问,在离婚后,男方赠与儿子的房子还能不能继续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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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22 08:37
可以协商处理
  • [广西-玉林]
  • 李东军律师 VIP
  • 电话:13877530687 QQ361210282
  • 99457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4-22 08:39
可以继续居住。
回复时间: 2014-04-22 08:44
房产要以登记为生效要件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7235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4-22 08:54
抵抚养费的,可以。
回复时间: 2014-04-22 09:00
依约定,若取得小孩抚养权都一定可以居住。
回复时间: 2014-04-22 09:18
赠与是转移所有权,居住依协商。
回复时间: 2014-04-28 10:29
这是可以协商的
回复时间: 2014-04-22 08:32
赠与是转移所有权,居住依协商。
回复时间: 2014-04-22 08:37
根据房屋产权人意愿决定是否有权继续居住,如果男方没有其他住处,享有居住权。虽然离婚的,道理上还是孩子的父亲,不用这么计较。除非他有不适合孩子成长的恶习。
回复时间: 2014-04-22 08:41
可以协商处理
回复时间: 2014-04-22 08:58
你好,男方无权居住,儿子同意可以
回复时间: 2014-04-22 09:07
可以协商
回复时间: 2014-04-25 14:30
可以协商继续居住。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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