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申维丰  陈皓元  刘同发  
该问题已关闭

债权债务

北京 04-22 15:57  悬赏 20  发布者:love19…… 给我留言  回答:(19)
我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给借了外债说是买房子,当是一点也不知道,现在在二审中法官判决我要承担一半外债,这外债好几笔,有一笔的截止还清日期是2011年底,这个外债还需要还吗?还有另一笔是到2012年年底,那我如果2015年初债权人没和我要,那我还需要还吗?我怀疑借条是假的,申请法院鉴定,法院也不理我,现在终审了,所以请律师们想想办法谢谢您,需要申诉吗?
问题补充:
借条都写这还款日期,有的超过两年了,还用还吗?还有就是申请了鉴定才有新证据呀,那新证据可以是他打的借条所用的信纸一模一样,从2009年到2011年,再到2012年全部是那一种牌子耽误信纸,我怀疑是同一时间写的借条,这个可以算新证据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9256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4-22 15:58
均分共同财产,均担共同债务
回复时间: 2014-04-22 16:00
这是可以申诉的
回复时间: 2014-04-22 16:01
共同债务是要共同承担的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4-22 18:43
您好,属于共同债务,共同负担的
回复时间: 2014-04-22 16:02
你好,可以及时申诉。
回复时间: 2014-04-22 16:03
看具体案情才能决定是否申诉。正常的两年过诉讼时效。申诉必须在半年内,否则机会都没了。
回复时间: 2014-04-22 16:05
婚姻期间共同债务是要共同负担的。
回复时间: 2014-04-22 16:09
可以另诉或再审
回复时间: 2014-04-22 16:15
搜集证据,根据证据,申请再审。关键是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章 证  据
  第六十三条 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
  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回复时间: 2014-04-22 16:24
您好,如有新证据可以委托律师代理相关事宜,可以申请鉴定
回复时间: 2014-04-22 16:50
建议委托律师申请再审。
回复时间: 2014-04-22 16:55
你好,婚姻期间共同债务是要共同负担的。
回复时间: 2014-04-22 17:06
均分共同财产,均担共同债务
回复时间: 2014-04-22 17:27
你好,建议带相关书面材料到律师事务所面谈。
回复时间: 2014-04-22 17:31
相信自己判断,要聘专业律师申诉。
回复时间: 2014-04-22 18:25
如果不服可以申诉
回复时间: 2014-04-22 20:46
你好,开庭时可以主张诉讼时效已过。现在只能申诉。
回复时间: 2014-04-23 10:22
你好!如果认定用于买房子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的话,所购买的房子也应该属于共同财产,你有权要求分割房产。
回复时间: 2014-04-23 15:47
首先要确定是否属于共同财务,一般指用于共同生活。建议结合案件材料确定下一步维权思路。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黑龙江哈尔滨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浙江杭州
北京朝阳区
北京海淀区
最新回复律师
河北 保定
人气:287532
浙江 杭州
人气:443078
福建 厦门
人气:124153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706
广东 深圳
人气:136679
山东 菏泽
人气:21669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632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