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朱建宇  刘哲  徐荣康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法院判决书问题

广东-江门 04-25 23:56  悬赏 10  发布者:306059……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人本想等法院开庭处理离婚案件,不料上庭前在法官办公室里进行调解,在没有考虑清楚的清况下,债务没有提及的情况下在调解笔录上按捺和签名,第二天就向法院提出了反悔,并提交了债务清单,法官说债务问题用附加诉讼处理。

结果过了半个月判决书出来了,女方方面否认对债务不知情,作出判决书,准于离婚,债务不予处理。(法院在女方单方面说不知情情况下就作出了判决书,并没有通知我,也没有要求我提供证人与及证据,草率出了判决书,债务不予处理就准于离婚,那债务就转成我个人债务?这些债务都是婚后借的,双方都知情,但女方否认事实)

做完调解笔录后,法官说下个星期收到一份文件后,并签名才正式离婚,我第二天作出了反悔,法官就没有再进行通知了,后来收到法院电话通知说判决书出来了,叫我过去取,结果调解笔录变成调解协议,法官依据女方不知情,债务不予处理,按照调解协议内容作出判 决,
   判决书内容如下:
  2014年3月24日,被告到本院称对调解协议表示反悔,要求本院对本案按正常程序重新处理,抚养费和债权由法院依法判处,并向本院提交了相关借、欠凭证复印件四份。
  针对被告提出的问题,本院依法征询原告意见,其表示对债务完全不知情,原来所签订的协议符合法律规定,被告应按协议执行。
 上述事实,有原、被陈述、举证证据证明,查证属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案为离婚纠纷,原、被告虽是自愿登记结婚,但婚前相处时间较短,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导致真正的夫妻感情始终无法建立,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与此同时,2014年3月20日,原、被靠在本院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的调解协议,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双方理应受到调解协议的约束。本院对调解协议予以确认。但是调解协议第2、3点内容中的自本调解书,依法调整为自本判决书为宜。
  至于被告于2014年3月24日向本院提及的债权、债务问题,因原告已明确表示毫不知情,本案不作处理,当事人可另循法律途径处理。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26 08:38
这是可以先收集证据的
追问:

法院这样做,是不是不合情理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北武汉
江西南昌市
北京海淀区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河北保定
广东东莞
广东广州
最新回复律师
辽宁 大连
人气:11288
湖北 襄阳
人气:443523
辽宁 大连
人气:1193662
湖北 武汉
人气:348258
河南 郑州
人气:530645
江西 南昌市
人气:1429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5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