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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正当防卫求普及法律知识

 10-31 16:54  悬赏 0  发布者:业余守门员 给我留言  回答:(0)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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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怎么样的行为算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啊?
2.一般多重的损害算是重大损害啊
3.被认定为防卫过当的;一般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多少处罚啊?
4.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采取防卫行为;是指的仅仅被害人本人采取防卫行为还是周围的人都可以采取防卫行为。
5.严重危及人身安全;一般除了上面那些情况还有哪些情况啊?
6.如果满足正当防卫的要求,不负刑事责任;但是会付民事赔偿的责任吗?
7.求推荐典型案例学习。

看到“5刀捅死吃“霸王餐”闹事小混混 小摊主被诉故意伤害”这个新闻之后受刺激了;想到要是哪天自己遇到紧急情况怎么防卫才算是合法的;在此向懂的朋友求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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