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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受贿罪

浙江 04-26 13:48  悬赏 0  发布者:梧桐树雨 给我留言  回答:(9)
我朋友是国家工作人员,先涉嫌受贿罪被逮捕,共有3笔,2笔额度小,另一笔是30万,是原项目公司的个人股东分红产生收益愿意奖励他的,不产生利用职务之便,和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件,因为他们曾是同事关系后面也一直私交很好,像这种情况构成受贿吗?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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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26 13:51
这是可以申请取保的
回复时间: 2014-04-26 13:56
委托律师为其争取取保,如需帮助欢迎来电免费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4-26 14:15
可以申请取保的。
回复时间: 2014-04-26 14:22
无缘无故奖励他干什么呢?他们之间有业务或者工作上的关联性么?先委托律师介入。
回复时间: 2014-04-26 20:47
你好,经济案件犯罪,取保候审有可能,建议委托律师介入。
回复时间: 2014-04-27 10:42
可以委托律师提供法律
回复时间: 2014-04-27 14:09
1、如果已被刑事拘留,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律师才能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
2、近亲属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及早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到最真实的事情经过,安抚嫌疑人的情绪。
3、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初步判断看有无构成犯罪或者有无自首、立功、从犯、未遂等从轻、减轻的情节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
回复时间: 2014-04-28 11:21
建议委托专业律师辩护。
回复时间: 2014-05-07 10:56
 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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