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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和老公2011年买的房子,首付是他父母拿的,房产证只写了我的名字

广东-深圳 04-27 22:30  悬赏 0  发布者:短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9)
本人和老公2011年买的房子,首付是他父母拿的,房产证只写了我的名字,我们2013年怀孕后结的婚,请问如果现在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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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27 22:36
其男方父母支付部分,因登记在你一名下,可以认作对双方的赠与,因此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4-04-27 22:38
如果他父母明确首付是赠与给儿子的,则首付及其增至部分属于男方。所交按揭贷款及其增至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回复时间: 2014-04-27 22:42
视为父母对你的赠与,属于你的房子!。
回复时间: 2014-04-27 22:44
属于你的婚前财产,归你个人所有
回复时间: 2014-04-28 06:02
1,首先房子是2011年买,属于婚前买的,但仅仅写的是你的名字,应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应考虑男方的出资情况。
回复时间: 2014-04-28 06:19
均分共同财产,均担共同债务
回复时间: 2014-04-28 08:23
属于夫妻共同房产,一般情况下一人一半。
回复时间: 2014-04-28 09:35
你好,由于房产证上写的是你的名字,视为对你的赠与,房子归你,婚后按揭部分,需要给男方相应的补偿。
回复时间: 2014-04-28 09:54
属于婚前买的,但仅仅写的是你的名字,应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应考虑男方的出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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