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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晚育)

广东-深圳 04-29 15:18  悬赏 0  发布者:crytal…… 给我留言  回答:(9)
现在深圳产假多少天?晚育的又加多少天?公司没有给予晚育假合理嘛?可以投诉嘛?
问题补充:
公司没有批晚育假15天给我,我应该怎么办?

投诉的话我要提供些什么给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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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4-29 15:56
98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增加一胎,每增加15天,晚育的有30天奖励假。
回复时间: 2014-04-29 15:20
可以去劳动局投诉
追问:

劳动局投诉 的话,我要提供些什么?

回复时间: 2014-04-29 15:21
如果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可以享受148天产假最多,产假属于法定应当休的,单位不得安排工作但是应当按原福利待遇支付工资。
回复时间: 2014-04-29 15:28
您好,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广东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因此您可以休113日产假。
回复时间: 2014-04-29 15:33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广东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因此您可以休113日产假。
回复时间: 2014-04-29 15:34
1.现在深圳出新消息最多可以享受148天产假。
2. 广东: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
女职工生育,产假98 天,其中产前休假15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 天。实行晚育者(24 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 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 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 天。
员工依法享受产假的,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也就是说产假期间的工资应按员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发放、
晚婚假或产假期间若经过周末或法定节假日,也应包括这些天数的,不能将这此天数排除外。
回复时间: 2014-04-29 15:36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广东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因此您可以休113日产假。
回复时间: 2014-04-29 17:44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4-29 18:16
你好,现在深圳出新消息最多可以享受148天产假,如果公司没有批相应的产假,可以向劳动局投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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