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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福建-漳州 05-01 18:04  悬赏 0  发布者:152605…… 给我留言  回答:(2)
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
   第五十四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四)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
  (六)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请问开除学生是否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八条相违背?
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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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5-01 18:09
这是应该有法律效力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5272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5-01 18:54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算国家规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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