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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致对方死亡,责任认定为同责,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赔偿?

江苏 05-01 21:57  悬赏 0  发布者:tangya……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家一位亲戚,开手扶拖拉机运载水泥由东向西直行正常行驶,行至一丁字路口,一名妇女正从其垂直方向的道路开一辆电动车欲左拐,其走错路线拐小弯斜戳过来与拖拉机相撞,司机本能反应,为避免由于惯性有可能碾压对方的可能,于是向左猛打方向避让对方,但对方还是被拖拉机拖拽甩出,致脑部及多处重伤,送医院治疗十天后死亡,请问司机该承担多大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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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5-02 08:24
按责任认定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5-01 22:02
一般由交警出具的责认认定书划分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5-01 22:03
涉嫌交通肇事罪,可能3年以下刑罚
回复时间: 2014-05-02 06:46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不存在刑事责任,可以向法院起要求民事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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