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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男友给一封这样的信给女友,它具有法律保护吗?律师怎么看?

广东-梅州 05-02 19:31  悬赏 10  发布者:265295……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们没办证,也没有协议结婚。结婚也就在女方这边摆了酒席。之前出车祸撞死人跟女方父亲借了10000元未还。后来不合分手,他向我提出以下索赔要求。请问律师怎么看待这事?该不该给他?         标题是:女方婚离赔偿条款       内容是:第一次去 青果,烟合计350元。  第二次去 青果,酒380元    利是2000元。    第三次去 菜钱3×500=1500元。  第四次去  酒水6×500=3000。   第五次去  身价10000元(就是所谓的彩礼)合计17650元       另外买衣服2000元   名誉损失费10000元     以上合计29650元      以上款项女方应在5月15号前付清。否则男方将以骗婚以法律或其他一切措施解决,所造成后果一切有女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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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38100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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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5-02 20:01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男方有权退彩礼。
回复时间: 2014-05-02 20:03
受法律保护的
回复时间: 2014-05-02 20:07
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其他的可以不予退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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