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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

广东-惠州 11-02 10:36  悬赏 10  发布者:Ufw3512 回答:(2)
九月十八日在上班时间手被弄伤,送往医院动了手术,当时厂人事部经理里拿了两百给我就离开了医院,剩下的费用都是我自己出的。医生建议我休息两个星期并开了证明,可厂里不批,休息了两天带伤上班。治疗好后将医院开的发票和费用清单交到厂里申请报销,厂里接受了我的申请,发票和费用清单都交给了厂,过了二十天也没通知给我,去找负责人问说还没申请下来,下来了就会通知我的,现在已经过了一多月了。月底发工资的时候更让人气,两天休息扣我工资,花费的医疗费总共六百多也从我工资扣除(厂里只给了我两百,剩下的四百多都是我自己出的钱啊)。请问这合理吗?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了!我所在的是惠州佳誉制衣厂。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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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11-02 11:56
不合理。现在您需要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工伤治疗期间公司应支付工资。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具体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0-11-02 20:40
  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工伤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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