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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者护理相关咨询

 05-04 09:06  悬赏 0  发布者:fxb696…… 给我留言 地区:安徽-六安 回答:(5)
我开车掉头是和一辆电动车碰上了,电动车倒下压倒车上的人,车上人员腿部骨折,现在县医院住院治疗,医药费我垫付,对方还要求我带她到省城检查,我也做到了,现在对方又要求我每周带车送对方到省城复查,我因为要上班,没有充足的时间去,所以和对方协商让对方自己家人陪同去,要不就自己找人护理,并告诉对方医疗和检查费用只要对方有发票我都会给的,而且我还交了预付医疗费用在交警队的绿色通道账户中,对方的误工费和护理费保险公司都会给的,但是对方以人手不够和找不到护理人员为由不同意,所以我想咨询这种情况在法律中我是否可以在支付相关费用的基础上不予陪同护理?
问题补充:
交警队事故责任认定为我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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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5月04日 09时13分
建议先由交警划分责任,后根据责任大小赔偿即可。不需要主动履行。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5-04 09:07
这是要按照过错承担的
回复时间: 2014-05-04 09:11
你没有义务陪同他去看病。
回复时间: 2014-05-04 09:12
完全可以。
回复时间: 2014-05-04 09:14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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