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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离婚的话婚后住房所还房贷应如何分配?

宁夏-银川 05-06 09:58  悬赏 0  发布者:jiajef…… 给我留言  回答:(5)
婚房写的男方名字,首付是婚前男方支付,婚后房贷由男方每月工资负责偿还,共偿还30万;女方用自己的住房公积金、银行存款共支付10万元左右,请问离婚的话女方不要房子,应得多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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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5-06 10:13
离婚时女方有权从婚后还贷及相应增值中获得补偿。
回复时间: 2014-05-06 13:06
您好,离婚时女方有权从婚后还贷及相应增值中获得补偿。
回复时间: 2014-05-06 10:24
你好,女方可以按照婚后还贷款和个人婚前财产偿还部分在房现值中所占的份额获得补偿。
回复时间: 2014-05-06 11:40
你好,离婚时女方有权从婚后还贷及房屋增值部分中获得补偿。
回复时间: 2014-05-06 13:31
你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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