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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上下班途中车祸谁负责,是公伤吗?

 05-06 10:23  悬赏 0  发布者:阿才才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松江区 回答:(15)
我下班时被一辆下客的出租车开门撞倒,事故认定出租车全责,我应该让出租车赔偿?还是让公司赔偿?还是两方都赔偿?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5月06日 11时18分
可以要求驾驶员、出租车公司和保险公司共同赔偿伤残赔偿金、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误工损失、护理费和精神抚慰金等费用。 对方全责,你方聘请律师的费用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5-06 10:26
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应认定为工伤。可先申请工伤认定。同时,可向出租车公司索赔。
回复时间: 2014-05-06 10:26
这是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的
回复时间: 2014-05-06 10:29
你好,属于工伤。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到时候可以分别向工伤基金和出租车方索赔。如需更多帮助,可以来电咨询。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6122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5-06 10:30
是工伤,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和当地标准等情况确定。
回复时间: 2014-05-06 10:31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另外,可以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两者可以同时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5-06 10:34
你好,可以先申请工伤,不足部分可以向出租车索赔!
回复时间: 2014-05-06 10:39
可以同时主张交通事故和工伤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5-06 11:17
应认定为工伤。可以同时主张交通事故和工伤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5-06 12:18
如果能构不上伤残等级的,要出租车公司赔偿即可;如果构上等级的,建议同时申请工伤认定、鉴定。
回复时间: 2014-05-06 13:12
可以先进行工伤认定。然后与出租车方进行交通事故损害的赔偿,再进行工伤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5-06 13:28
您好,这属于工伤。
建议申请工伤认定。
回复时间: 2014-05-06 14:37
工伤认定与交通事故不冲突,只是有些赔偿项目不能重复主张。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
回复时间: 2014-05-06 16:14
你好,可以要求两块赔偿。如需要帮助,可电话联系。
回复时间: 2014-05-06 21:40
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比较严重,建议起诉并申请法院查封肇事车辆,如果构成人身损害或者伤残的建议先去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等级鉴定;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12万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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