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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问题?

四川-成都 05-07 17:18  悬赏 0  发布者:y8y8y8 给我留言  回答:(13)
我属于闪婚,朋友介绍的一个已经离过一次婚的女人,仅仅接触不到一个月在了解不多的情况下就贸然扯证结婚,由于没有感情基础,性格完全不合一直都在吵闹中,当时婚后不久怀孕时我方意见都是考虑不要孩子离婚为好!但女方坚持要生下孩子,现孩子出生已经6个多月,所有费用都是我一人承担,这中间也是矛盾很多长期吵闹,故想离婚,但女方就用孩子做要挟--要孩子抚养权。我现在怎么办为好?目前我和她基本从婚后就没有什么夫妻生活,分居到现在。
问题补充:
她目前的状态就是死皮赖脸的拖着不离婚,我本意协商解决,她的要求实在无理 要孩子 要抚养费 要房子 还要户口改名!(彼此基本没有共同财产,所有东西都是我婚前购置)所以目前只能走法律途径,想请教怎么收集证据能早点脱离苦海。谢谢!(目前哺乳期期间以加班名义长期中午、下午不回,晚上9-11点才回家,结果某天被我家人无意中发现居然在外喝得烂醉叫她回来还无理取闹发酒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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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5-07 17:35
你好,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可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4-05-07 22:23
您好,建议协商解决。哺乳期内,男方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受理。
回复时间: 2014-05-07 17:18
你好,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4-05-07 17:19
起诉就可以了。女方要挟不了你的。
回复时间: 2014-05-07 17:29
您好,如果协议离婚不成,可以通过起诉来离婚。如有需要帮助,可以来电或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5-07 17:45
您好离婚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方式:
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夫妻生活走到尽头!
2、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两人从此形同陌路!
回复时间: 2014-05-07 17:49
根据你描述属于离婚纠纷,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的。
回复时间: 2014-05-07 18:11
你好,先协商,目前你很难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5-07 18:39
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形,女方还在哺乳期内,你现在只能协商离婚,哺乳期后可向法院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4-05-07 20:51
您好,您可以起诉离婚。但是2岁以下的孩子,抚养权一般是母亲的。
回复时间: 2014-05-07 20:56
小孩一周岁后可以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4-05-08 10:18
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离婚。需要收集证据来证明你们之间感情已经破裂,如有需啊哟可以来电或者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5-08 10:21
你好,夫妻感情如确已破裂可以起诉离婚,但是由于女方不同意离婚可能第一次不会判离,但你可以在六个月以后再次起诉离婚,但是,2岁以内的幼儿原则上跟随母亲生活,建议谨慎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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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谢谢您的热心!请问你说的谨慎考虑是表达一个什么意思呢?是否针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目前的状态是和她协商无结果,她要求根本就是无理取闹,也能看出她本意不愿离婚,而我已经彻底死心根本没有回旋想法,因为彼此了解时间太短性格完全就不是同路人,遇到问题除了争执吵闹就没有解决办法。

回答:

谨慎考虑的问题是你可能拿不到小孩的抚养权,且需要支付抚养费。关于离婚,协商不成就只有起诉离婚。

追问:

如果起诉离婚的话,一般半年后第二次起诉判离的可能性多大呢?我需要收集什么证据否?

回答:

只能说可能性比第一次大,如果有新证据就提供,没有就直接提供第一次起诉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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