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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房屋赠与被驳回

 05-08 14:52  悬赏 50  发布者:天天高 给我留言 地区:四川-资阳 回答:(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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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老年人在02年在婚,他们结婚时住起在他的女儿房产的家,在09年3月4号,他把他的一套房改房赠与给他的亲生女儿,赠与公证书里没有付加任何条件,这套房是他们俩的婚前财产,3月11号房产过户。他在13年生病去世,老人过世后他的女儿请他的老伴搬出现在她住的房屋,他一直就不搬家,并把110都喊来了叫她搬家,她当到110的面拿出一份死者给她的写的住房协议,内容大概是,那地那幢几楼几号的房屋要给现在死者的老伴住,一直要住到死,但在死者写的,他没在下面签名,也就是死者和死者的女儿也没签字,她一直都不知道有这么一份协议。直到死者的女儿要求她搬家,当时还通知了110的人,她们是当着110的面才拿出这份协议,死者的女才知道有这么一份协议。
在14年的1月起诉了现居住的人,法院通知死者的老伴两月内搬出她现居住的房屋。没几天死者的老伴起诉了死者的女儿,她要驳回赠与公证,说是她现在没有住的地方,(她有三个儿子,她的二儿子在城里面有在一套住房)理由就是死者给她写了一份住房协议(这份协有三处地方有涂改,时间的月份很明看得出来)改成了3月5号,也就是这份协议的时间是在房产证还没有过户到死者的女儿的名下。请问像这样的事情死者的女儿能胜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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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5月08日 15时00分
仅凭住房协议是很难推翻赠与公证的。只是有一点需要考虑:赠与公证是否规避了法律义务(夫妻间的扶助义务),她作为死者的配偶,死者对其有扶助义务,如果她确实没有地方居住,那么她是可以继续居住该房。就目前情况看,她还是无法胜诉的,你还需要举证他有子女抚养的事实比较为宜。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5-08 14:57
你好,有遗嘱的话,需要按照遗嘱处理。
追问:

这份住房协议算不算遗嘱,目前死者的老伴只拿出这份住房协议。谢谢

回复时间: 2014-05-08 15:12
经过公证的赠与,一般不能变更的。你可以向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搬出的。
回复时间: 2014-05-08 15:26
一般经过公证的赠与,一般不能变更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4594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5-08 15:38
直接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5-08 16:29
按照遗嘱或继承法处理
回复时间: 2014-05-08 17:29
您好,可以胜诉。如不清楚,可以带上资料当面咨询。
  • [四川-资阳]
  • 黎炜律师 VIP
  • 电话:13629014773
  • 129529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5-08 22:11
如果老人拿不出其他证据,死者的女儿胜诉的几率很大。但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老人有居住的地方,还是需要让老人居住到百年。如果还有什么需要,可以来电咨询,咨询免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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