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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愿意离婚,如何答辩?

 05-08 13:09  悬赏 0  发布者:光头强123 给我留言 地区:安徽-蚌埠 回答:(2)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愿意离婚,如何答辩?除了可以举证夫妻有感情的例证,还有什么办法?能不能举证女方不好,但是男方不以为意,仍然对女方很好?不愿意离婚还说女方的不是,这样会影响男方不愿意离婚的目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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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5月08日 13时12分
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因素有很多,比如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赌博吸毒的、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等。
    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后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5-08 13:16
应由女方举证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追问:

在法律规定上的夫妻感情破裂依据上无法找到证据,只有“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这个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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