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公安国安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陈宇  申维丰  李仁红  李晓航  
该问题已关闭

身份证遗失声明

湖南-长沙 05-09 12:49  悬赏 0  发布者:贺魁洲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人于2014年5月7日在湖南长沙雨花区丢失身份证,姓名:贺魁洲 号码:362226199512170011 。从至遗失之日起,由该身份证所引起的一切不当后果与本人无关,本人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任何不当法律责任,如他人以我身份证作身份证明或抵押时,请核对身份证照片,若非本人持证,产生一切后果本人概不负责。特此郑重声明!  
如有单位或个人发现有人持此身份证从事违法活动,请提高警惕以防给您造成损失,并立即拨打110报警,以便追查!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5-10 23:34
可以直接补办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福州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四川成都
江苏南京
浙江杭州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2926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307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635
福建 厦门
人气:123997
重庆 江北
人气:392766
湖南 长沙
人气:54482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0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