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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纠纷

北京-怀柔区 05-10 00:36  悬赏 25  发布者:yong! 给我留言  回答:(13)
男女朋友自愿同居,他们各自都有工作,女生16周岁打过一次胎,每次男生提分手,女生以死相逼,男生无奈拖延了三年多,之后分手,女生多次闹腾,威胁说会自杀,不然要么复合,要么给十万块青春损失费,这合理吗?男生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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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5-10 00:27
您好,请及时报警解决。
追问:

这钱该给吗?

回复时间: 2014-05-10 05:48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自行分开即可。
回复时间: 2014-05-10 05:53
法律上不支持,但能协商最好
回复时间: 2014-05-10 06:22
不合理,法律不会支持的,分手即可。
回复时间: 2014-05-10 06:55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5-10 07:31
您好,青春损失费法律没有规定,建议协商解决,和平分手,祝好
回复时间: 2014-05-10 07:46
同居关系,自己分开即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回复时间: 2014-05-10 08:00
及时报警
回复时间: 2014-05-10 09:04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5-10 10:16
婚姻自由。你们没有结婚,不受法律保护。
回复时间: 2014-05-10 10:44
您好,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青春损失法律无规定,可以不必支付。
回复时间: 2014-05-10 11:25
你好,双方协商,青春损失费主张很难被支持。
回复时间: 2014-08-22 11:06
您好,青春损失费不受法律保护。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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