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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索赔

陕西-西安 11-04 10:30  悬赏 20  发布者:CBT462 回答:(5)
我在副驾驶位置,后面车追尾,对方全责。我眼镜烂掉,眼皮被划伤,流了很多血,缝了4针。请问我可以索赔眼镜和精神损失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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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1-04 10:44
   眼镜属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害,如果你乘坐的是公共汽车,你可以采取违约方式赔偿,这没有精神损害。如果你采取侵权之诉,可以将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一并提起。当然,按照《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你的此次精神损害得到赔偿的可能性很小。
回复时间: 2010-11-04 11:03
交通事故赔偿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对方投保的保险公司应当优先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部分由双方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的责任进行赔偿。赔偿项目具体包括有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并且你可以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在交强险中优先赔偿。当然,是否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赔偿多少由法院来裁决,精神损害抚慰金本身并没有具体赔偿标准。
回复时间: 2010-11-04 14:08
早有回复
回复时间: 2010-11-04 21:00
可以主张索赔。
回复时间: 2010-11-05 10:39
可以索赔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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