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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打架事件

 05-12 07:07  悬赏 0  发布者:li2923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顺义区 回答:(19)
一夫妻与我们发生口角 随即他们推我  我现在怀孕八个月   于是我老公打了她  双方均受伤  派出所确关我老公24小时  谁才应该是过错方
问题补充:
可是对方现在有坐假旁证得人  说我这个孕妇不在场  可是我们又找不到愿意给我作证得人怎么办  起因是我们开车没碰到他们确骂人才吵起来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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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赵亮律师
  • 电话:13801393564
  • 276273积分
回复时间:2014年05月12日 08时30分
1,属于互相斗殴,双方都有过错,应当互相承担赔偿责任。
2,双方有躲过,应当互相进行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费用金额可以参考以下标准。
  (1),医药费。
  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包括你为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营养费。
  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支出证明确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身体疾病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的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3),误工费、护理费。
  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受害人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主张误工费时出示收入证明即可。
  (4),交通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你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陪护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宿费根据你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以实际支出和费用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算;
  (5),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受害人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7),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是根据你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的,包括物品的维修费、贬损费等,以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为限。应当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合同、收据等来证明受损物品的价值,如果无法确定价值的,可以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3,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超过诉讼时效的,丧失胜诉权,因此建议在1年内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5-12 07:08
为什么发生口角呢
追问:

问题补充:
可是对方现在有坐假旁证得人 说我这个孕妇不在场 可是我们又找不到愿意给我作证得人怎么办 起因是我们开车没碰到他们确骂人才吵起来得

回复时间: 2014-05-12 07:11
都有过错,都应受到处罚。你老公可能护ni,把人打的严重些
追问:

问题补充:
可是对方现在有坐假旁证得人 说我这个孕妇不在场 可是我们又找不到愿意给我作证得人怎么办 起因是我们开车没碰到他们 确骂人才吵起来得
不严重双方都是皮肉伤 我是先兆早产

回答:

最终还得以证据说话。

回复时间: 2014-05-12 07:12
你好,如果你们不服派出所的做法,可以提复议或者诉讼!
追问:

复议不是要和派出所作对 他们特别黑 总是折磨人

回复时间: 2014-05-12 07:26
都是过错方。
回复时间: 2014-05-12 07:32
根据损害结果,分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5-12 07:38
都有过错,各自对自己给对方造成的伤害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5-12 07:46
双方都有过错。
回复时间: 2014-05-12 08:09
双方都存在一定的过错。
回复时间: 2014-05-12 08:30
警察认定责任,不服,申请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回复时间: 2014-05-12 08:56
都有过错。
如果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14-05-12 09:08
这是可以协商的
回复时间: 2014-05-12 09:09
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5-12 09:17
你好,根据你描述,可能都是过错方。
回复时间: 2014-05-12 09:56
你好,派出所会对你们双方行政处罚,根据过错,互相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5-12 10:21
属于互相斗殴,双方都有过错,应当互相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5-12 11:13
双方都有过错
回复时间: 2014-05-12 11:20
根据损害结果,分责任。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5-12 13:11
您好,双方都有过错。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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