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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天津-河西区 05-12 21:11  悬赏 0  发布者:不得不再次注…… 给我留言  回答:(6)
双方在支付购房款、交付房屋的时候,没有写任何收款、付款收条凭据什么的,我想请问,如果以这一情况来审理案件的话,我有没有理由因为没有收款、收款凭据而担心对方不承认收过款,在对方送回房款时,借机先拿回款项,但没有任何解除合同的意思,只是出于对购房资金安全的考虑。这一理由会判决合同依然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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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5-12 21:14
这是有效的
追问:

你很活跃,但我要问,真的有效?

回复时间: 2014-05-12 21:38
是有效的
回复时间: 2014-05-12 21:46
具体需要看证据
回复时间: 2014-05-12 21:18
合同有效;
追问:

这么说,对方退款,我以这一理由“接受”退款,但没表示解除合同,我可以继续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了?

回答:

这事不是一句两句能让你弄明白的,对于法律的理解程度不一样,建议面询当地律师;

回复时间: 2014-05-12 21:18
合同有效。但是没有收款凭据对你不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支付房款的合同义务。
追问:

不是这一逻辑吧?假设对方承认收过款,那么,我支付了房款不就表明已经履行了义务吗?我还有什么义务?

回答:

承认收到房款了就没有争议了,就履行合同义务了。

追问:

现在的问题焦点就是对方承认收过款,但退回了,我以上述理由“接受”退款,合同是否解除了,是否应继续履行?对方认为解除了,但我有上述理由。

回答:

对方退回房款表明有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至于能不能达成解除合同的合意,就看你的行为和意愿,你不想解除合同又拒收返还房款的话,就表示不愿解除合同,要求对方继续履行。

追问:

我以上述理由“收”款了,但我没有表示解除合同。你开始回答合同有效,现在似乎又不确定了,请问,到底有效吗?

回答:

合同有效,才能解除。合同无效自始无效,不存在解除问题。你问的问题,我认为只涉及:你收“退款”的行为是否表明同意解除合同。

追问:

似乎这个问题有些复杂,从我和你的交流中看出,其中的细节还是很重要的。就怕法庭不这么细致分析,就担心法官不听你细致地述说!所以,我现在特别关心法庭上的权力,要充分保证我们的法庭陈述权和辩论权,这对详细分析展开事件的整个过程并对最后的胜诉与否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回答:

合同纠纷本身是个大学问。

追问: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一个解除合同之前的问题,也就是谁违约在先。我当初为了买房子,凑足了房款给了他,我没有理由要回房款,而且即使是我要,他也不会给!这从他自己的陈述中可以看出,他自己陈述说是我找他要钱,还和母亲一起去他家要钱,不给就不走。从他的这些话里可以看出,即使是我要钱了,他并没有给,可后来为什么又把钱给我送回来了呢?因为他在给我送回钱来的时候,把房子以赡养照顾母亲为条件无偿转让给了我,说等母亲去世就把房子过户给我。你说,他在退回钱来的时候,又附条件把房子无偿转让给了我,我有没有理由接受退款?!!!而且,在退款的时候,他扣除了8000元,因为以前是他交的房租,因为房子给我了,以前他交的房租就从房款里扣。从这一点看,我也有理由接受退款,因为他同时把房子给了我,连过去应该由他交的房租也由我来交了!他未退的钱您不觉得也可以有一些有力的支持吗?还有好多内容和细节,都证明我有理由接受退款!

回答:

见面谈吧。。。帮你分析分析。

回复时间: 2014-05-13 07:09
收款应该出具收据。。。
追问:

没有出具收据怎么办?日后也没出,直到对方反悔违约退回钱来,我出于担心对方不承认收过款,借他给我送回来的机会先拿回来,但我没有表示解除合同。那么,我是否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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