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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怎么办?

陕西 05-13 09:14  悬赏 0  发布者:费翔1234 给我留言  回答:(4)
1986年xx镇xx村五组计某用1.2亩自留地(后胡同)与xx镇三组任某1亩自留地(瓦窑坑)通过三组、五组组长进行了口头兑换。同年计某在兑换三组瓦窑坑地建房屋五间,1988年计某又建了东,西跨房各三间,共计建房屋11间。计某提供了1986年x县人民政府审批土地件(x地字(1986)第64号)给计金常批地四分、2009年彬县人民政府审批土地件(彬地字(2009)第25号)给计xx(计金常之子)批地三分,两家批准占地共计0.7亩;1999年11月18日xx镇人民政府收款收据(计某超占土地罚款)和xx镇人民政府《关于计某宅基地纠纷的处理意见》。2011年计某拆除东跨房三间后计划建房屋九间,在他挖根基的时候,三组群众以该宗地属三组所有,阻挡不让其建房。计某将三组群众阻挡其建房一事反映到xx镇人民政府,2011年8月23日xx镇人民政府提出以下处理意见:1、镇村两级对2001年计某的宅基地审批手续予以认可,且同意计某在审批范围内建房;2、计某建房必须符合xx村新村建设及城镇建设整体规划,如果有超出,将由本人无条件拆除。2011年11月2日计某又将此事上诉至x县人民法院,法院以原、被告争议的宅基地使用权纠纷,依法应由人民政府处理为由,驳回上诉。计某建房未果。2014年农历2月2日又开始建房。三组部分群众继续阻挡,我该怎么办?
问题补充:
这里的我指的是计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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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5-13 16:54
你好,可以搜集证据,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的。
回复时间: 2014-05-13 10:26
你好,可以搜集证据,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的。
回复时间: 2014-05-13 10:47
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权。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4-05-13 20:19
可以起诉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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