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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

湖北-武汉 05-13 09:57  悬赏 0  发布者:apple1…… 给我留言  回答:(16)
起诉离婚  夫妻两地分居十多年 由女方抚养女儿成人一切费用 多次协商离婚 男方不同意 现女方想起诉  夫妻结婚地在湖南 女方现在武汉 男方在广东湛江 请问现在起诉离婚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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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5-13 10:21
在被告所在地起诉离婚
  • [湖北-武汉]
  • 徐涛律师 VIP
  • 电话:15327446830
  • 183175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5-14 08:24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回复时间: 2014-05-14 10:01
到被告户籍所在地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5-13 09:59
你好,到被告经常住所地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4-05-13 10:01
你好,可以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4-05-13 10:02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回复时间: 2014-05-13 10:02
去被告经常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4-05-13 10:03
应在男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5-13 10:09
您好离婚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方式:
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夫妻生活走到尽头!
2、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两人从此形同陌路!
回复时间: 2014-05-13 10:24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回复时间: 2014-05-13 11:03
你好,可以到被告京城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4-05-13 11:13
多名律师回复,被告地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5-13 12:10
到被告经常居住地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5-13 13:10
委托律师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4-05-13 13:37
需要去被告经常住所地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4-05-13 15:56
到被告经常住所地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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