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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买卖房屋

浙江-宁波 05-13 16:51  悬赏 20  发布者:qfeng0……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是卖方,十年前,由于我爷爷奶奶不在了,叔叔要结婚没房子,当时我们家就一直没有说过要卖这个房子,只是让他用作结婚婚房,并且没有写过协议,然后我叔叔第一次给了我们家3000过了两年又给了我们4000,当时也跟他明说了房子是不卖的,就算是卖,7000块钱也不会卖的,当时我叔叔把钱扔在桌上就走了,在场的只有我妈一个人,目前土地证在他那里,但并没有过户,也没有任何中间人或是签过协议,现在他来要求我们补签协议,我可不可收回那处房子,或者提出就算卖也不止7000块钱,请各位给我一个合适的解答,谢谢!
(这十年期间,本来关系是好的,各种原因导致了我家对他们家失去了信心,我理解为我叔叔这一家是忘恩负义,我把是老二,爷爷奶奶不在了,老大不管事,我叔叔结婚事宜都是我爸妈一手操办,但是碰到一些既得利益的时候大家都有份的时候,他们选择自己私吞,好像搞的仇恨我们家似的,这可能是我们想要收回房子的重要原因)
问题补充:
其中还有牵涉到,此处房子,有可能牵涉拆迁,因为以前我们就有预料这个地方90%肯定要拆或者政府收去,这也是一个原因。由于这些事因的存在,我只是觉得,我们在没有确定卖房的前提下,我们是不是有理由收回这个房子,或者当拆迁被收去分的部分所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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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5-13 19:50
你好!可以主张收回,如果对方不能协商就起诉要求收回,如需要律师代理可来电联系。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5910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5-13 20:02
直接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5-13 16:56
你好,价格显示公平的合同可以撤销,具体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提供更多细节解决,欢迎来电来访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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